北京市海淀区启动“音乐新中考”:音乐考试不通过不予毕业!
2021-04-23
北京市海淀区启动“音乐新中考”:音乐考试不通过不予毕业! 近日,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《北京市海淀区初中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》,将音乐正式纳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,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审美感知、艺术表现、文化理解、艺术创造四个部分。考试不通过将不予毕业!北京市海淀区初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如下摘要(一)考试内容初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由审美感知、艺术表现、文化理解、艺术创造四个领域组成。(二)考试方式初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组成,成绩各占 50%。过程性评价由学校根据学生出勤、回答问题、参与活动、随堂测试、音乐特长等评定。终结性评价包括纸笔测试和表现性测试,纸笔测试由区级统一组织,表现性测试包括演唱、演奏、综合性艺术表现等,由学校依据学生实际表现评定。(三)成绩呈现初中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得分采用百分制,考试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,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,由高到低分为 A、B、C、D 四个等级。成绩达到满分的 85%(含)以上为 A 等,满分的 70%(含)至满分的 85%为 B 等,满分的 60%(含)至满分的 70%为 C 等,满分的 60%以下为 D 等。其中 C 等及以上为合格,D 等为不合格。凡考试不合格的,由学校组织补考,补考成绩只计合格/不合格,补考仍不合格的,不予颁发毕业证书。(四)考试对象海淀区全体初中学生(含直升、1+3 项目学生),1+3 项目学生、寄读学校学生在所在校参加考试。(五)考试时间初中音乐学科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确定时间;纸笔测试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区级统一进行;表现性测试依据演唱、演奏或综合性艺术表现的音乐作品时长,由学校确定考试时间。(六)考试组织初中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在海淀区教育委员会领导下,由海淀区教委基础教育二科、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、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联合组织实施。各校成立初中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级领导干部任组长,负责考试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。考试过程性材料,包括学生试卷、学生作品和学生签字原始成绩确认单等,学校应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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